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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歷表上的隱形地雷

FOCUS

怕不填就沒機會?先分清楚合理欄位與隱私越界。

故事的開始,是一份讓人「壓力山大」的空白表格。

剛從大學畢業的小樂,準備投出人生第一份正職履歷。他對這份行銷助理的工作充滿期待。沒想到,打開公司安排的應徵表格時,他卻愣住了。

表格上除了姓名、電話,竟然還有好幾個讓他滿頭問號的欄位:「血型星座」、「父母職業」,甚至連「是否近期有結婚打算」都列在上面。

小樂心裡納悶著:「難道天蠍座的文案會寫得比較好?還有,我爸媽在哪裡上班,跟我的工作能力到底有什麼關係?」但他又猶豫了起來:「如果不寫,會不會就不錄取我?」

對,就是這種「怕不寫就沒機會」的焦慮,讓許多人在履歷面前,乖乖交出了所有的隱私。但你有沒有想過,這些問題,法律真的允許老闆問嗎?

面試問題,要跟工作有關聯

想像一下,你走進披薩店,點了一份臘腸披薩。

結果店員沒有先問你要不要加起司、餅皮厚薄、要不要附辣粉,而是拿出一張表格,請你填:「國小在哪裡畢業?爸媽做什麼工作?身高體重多少?」

你大概會傻眼心裡想:我只是想買一份披薩,這些問題到底跟披薩有什麼關係?

面試也是一樣。雇主當然可以用問題去了解應徵者能否勝任工作。問題是,那些資訊必須和職務需求或資格條件有正當合理的關聯。這在《就業服務法》中,有一個關鍵概念叫「就業隱私」。簡單來說,如果這個資訊對判斷你「能不能做好這份工作」沒有幫助,老闆原則上就不能強迫你提供那些隱私,就讓我們針對一些常見項目來評評理。

依據可參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: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,不得違反求職人之意思,留置其國民身分證、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,或要求提供「非屬就業」所需之「隱私資料」。
身高體重
如果你要應徵的是對應特定角色的演員,這或許合理。但如果你是應徵會計或工程師,體重 50 公斤還是 80 公斤,算出來的數字難道會不一樣嗎?
家庭背景
法律會問:「老闆,你是要請小樂來上班,還是要請他全家人來上班?」
刑事前科紀錄(俗稱良民證)
這沒有一體適用的答案,主要看你應徵什麼工作,以及對應的法律規定。
例如,依《保全業法》規定,曾有特定犯罪的人不能擔任保全人員。因此,雇主為了確認應徵者符合法定資格,要求提供刑事前科紀錄,是合理的。
再例如,短期補習班在聘用教職員之前,也須依法把相關人員最近三個月內的警察前科紀錄,送交主管機關審查。因此,良民證也就成為這份工作「必須提供」的資料。

以上規定這麼龜毛,是要使我們在找工作時,能被看見真正的「才華」,不會被那些無關的標籤框住。讓我們來說一個真實發生過的故事。

在彰化,曾有家食品代工廠招募會計人員。應徵者坐在辦公桌前,本來只想填寫學經歷,卻被遞上一張厚厚的健康自述表。上面密密麻麻地問著:是否有吸菸、喝酒,也問了一大堆個人疾病史;公司要求這麼多的理由,說得冠冕堂皇都是為了——「食品安全」。

出處請參:勞動部訴願決定書,勞動法訴字第 1100020805 號。

你能想像那位應徵者的心情嗎?他來應徵的是會計,工作是對帳、報表、財務管理,不會走進產線,更不會直接接觸食品。會計人員又不直接接觸食品,為什麼需要揭露這麼多健康資訊?

於是,當那條「正當合理關聯」的線拉不起來時,探詢隱私的問題就失去了正當性。

最後,這家公司因違反就業隱私規定,被裁罰 6 萬元。這不算天價,但是一個提醒:職場裡,不是每一個「公司規定」都理所當然;也提醒雇主——管理可以有邊界,安全可以被保障,但隱私不能被順手打包。

因此,在制式履歷表中,公司最好保留與職務直接相關的欄位,例如姓名、學經歷、技能與證照——凡是與工作內容無關的隱私,都不宜列入,不然就容易吃罰單。

就業服務法第 67 條規定:違反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,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。

根據規定,常見隱私爭議有三大範疇,我們可以透過下表檢查公司的履歷項目合不合理:

下面表格的依據可參考《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》第 1-1 條第 1 項。
隱私類別包含項目法律保護的核心邏輯實務常見迷思
生理資訊基因檢測、藥物測試、醫療測試、HIV 檢測、智力測驗、指紋等涉及身體自主權與健康隱私,避免因先天條件或疾病遭受排擠。雇主常以「了解體能」為名要求全面性體檢,實則涉及不當篩選。
心理資訊心理測驗、誠實測試、測謊等保障內心世界與性格特質不被標籤化、影響就業公平。職場流行的 MBTI 測驗若強迫提供,且與工作無關並作為唯一錄取依據,即可能觸法。
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、犯罪紀錄(良民證)、生育計畫、背景調查等保障個人過往經歷與未來生活選擇,防止刻板印象造成排除效應。許多公司將「良民證」列為報到必備文件,忽視了職務關聯性。

當然,有些時候,某些資訊確實是必要的。舉兩個例子:

情境 A:應徵搬運工,公司要求提供是否有舊傷的醫療資訊。法律比 OK:「這可以,萬一腰受傷還搬重物,會有健康危險,這是有關聯的。」
情境 B:應徵行政人員,公司要求提供完整的體檢報告,包含有沒有 B 型肝炎。法律眉頭一皺:「這不行!行政工作不會傳染肝炎,你這是在探聽隱私,沒道理!」

這樣對比就很清楚了。所謂合理關聯,必須要有強而有力的理由。但在職場上,不少隱私要求,其實禁不起「合理性」的考驗。

藉此也奉勸老闆們也別太貪心。根據面試心得平台「面試趣」的調查,超過 54% 的求職者認為在面試中被問及 MBTI 或星座等細節是非常不專業的行為。最優秀的員工往往對隱私高度敏感;不專業的招募流程,則會讓你直接失去這群頂尖人才。

BOX 這件事,法律怎麼看?

正因如此,我們在面對那些「本來就合理、也確實會影響工作內容」的提問時,或許需要多一點誠實與謹慎,不然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:勞工在訂立契約時,若說了騙人的話,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,雇主是可以不經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的。

如果不填,我真的會丟掉工作嗎?

這是大家最擔心的問題:「法律說我可以不填,但現實中我不填,老闆就是不理我,那怎麼辦?」我們要明白一件事:法律既然給我們權利,就是為了讓我們有「選擇的勇氣」。

如果一家公司在還沒看到你的能力之前,就瘋狂刺探你的家庭狀況、感情生活或星座血型,這是一個很重要的「警訊」。這代表公司文化不夠專業,他們更看重的是「標籤」。

這時,當像被問及婚姻與生小孩等計畫,可以笑笑地說:「謝謝您的關心。我目前對於自己的職涯有非常清晰的規劃。不知道貴公司目前績效指標是如何設定的?我想多了解一些具體的工作細節。」

而當被問及星座、血型或 MBTI 時,則可以丟球回去:「這真是一個有趣的話題!在工作上,我更傾向用數據與過去的實戰經驗來定義自己。舉例來說,在上一份工作中,我曾帶領團隊在預算縮減的情況下達成 120% 的轉化率,提供貴公司參考。」

歸納起來,上述回答的重點就是:不正面回答私人計畫,但給予「穩定性」的承諾,將自我連結到「工作樣本」與「具體成就」,證明能力勝過標籤,最後並記得反問工作細節,將問題拋回面試官手中。

對求職者來說,履歷表是一扇門,但不該要求我們把隱私交出去,才換來被看見的機會。

對雇主來說,招募也不是問得越多越安全。真正專業的招募流程,應該問得準,而不是問得滿;應該用職務需求來設計問題,而不是用偏見或「以前都這樣」來填滿表格。

所以,下次看到履歷表上出現一些讓人停頓的欄位時,我們可以先問自己一句很簡單的話:

「這個問題,真的和這份工作有關嗎?」

當每個求職者都能覺醒,要求一個公平的招募環境;當每一個雇主都能自律,理解隱私的界限,履歷上的「隱形地雷」就會越來越少。

【社畜的生存筆記】履歷不是人生解剖書

公司不是什麼都能問履歷問題,必須和工作有關;不是公司想知道,就一定能問。
個資同意書不是萬能通行證就算公司請你簽名,也不代表星座血型、父母職業、婚育計畫都能一律要求。
遇到怪問題,記得拉回工作能力不一定硬碰硬,可以把回答轉回成果和職務需求,順便觀察這家公司夠不夠專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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