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台大法研所憲法試題解析
一、前言:
眾所皆知近年司律考試考題有加深、加難之傾向,故瞭解當年研究所考試之內容確實有其必要,各年度之法研所考題也成為風向球,能幫助考生判斷該年較為重要、學者關心之爭點。以下本文將就113年度台大法研所入學考試憲法一科之出題趨勢進行說明,並分析各題可能之出題者及作答方向,供考生參考。
二、正文:
(一)出題趨勢分析
本次台大法研憲法一科共有三題,前兩題要求同學操作法規範違憲審查,最後一題則以憲政時事測驗考生對權力分立傳統爭點的掌握,整體來說並未有特別少見、難纏的題目,但值得一提的是,本次憲法考科第一題和第二題均僅要求考生分析規範的實體合憲性,不必多加說明形式合憲性部分,在形式合憲性並無問題或難以分析的題目,不啻也為考生省下一些時間。此外,本次憲法一科三題都與時事高度有關,可知在準備憲法考科時,雖不必如其他科一樣大量閱讀學者文章,考生平日除多加練習並熟記違憲審查的操作架構外,仍應花時間稍微掌握社會脈動,才不會在需要評論或說明特定政策時「無話可說」。
(二)各子題簡要說明
1. 第一小題
(1) 本題關鍵字:隱私權、疫情法學
(2) 本題可能之作答方向:雖較難確認本題出題者為蘇慧婕老師或孫迺翊老師,應不至於影響考生作答方向,考生只需有條理的依考題要求分析警職法第10條第1項之實體合憲性即可。簡要來說,在本題考生須先點出警職法第10條第1項可能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資訊自主權,並引出釋字第603號解釋與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憲法判決,來說明資訊自主權之內涵與保障範圍,以及個人臉部特徵是否屬涉及私密敏感事項之資料類型,進一步決定審查密度。值得一提的是,因本題政府是在公共場所蒐集人民的臉孔資料,考生亦須就人民對此是否具有合理之隱私期待進行論述。
2. 第二小題
(1) 本題關鍵字:間接性歧視、科技法律
(2) 本題可能之作答方向:本題之背景是日前憲法法庭已進行言詞辯論之【一般警察人員考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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